(一)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務誠信建設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工作方案和具體措施,建立任務臺賬,及時總結政務誠信建設情況。各部門要協調解決政務誠信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各相關部門協作配合。(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二)加強政務誠信管理制度建設。將信用建設作為改進政風行風的重要內容和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抓手,建立健全業務規范和督導機制,組織做好公共信用信息記錄、歸集共享和公開公示等工作,將信用核查、信用監管、信用獎懲措施嵌入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辦理流程中,并積極推廣使用第三方信用評估報告,不斷提升政務服務和監管水平。(市政府各部門負責)
(三)加快政策制度建設。推動研究制訂政務誠信建設地方性政策制度。各部門要圍繞政務公開、行政審批、守信踐諾、公務員誠信建設、政務誠信評價等制訂工作規范和管理制度。(市發展改革局、市法制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四)加強督促檢查。市發展改革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將政務系統誠信建設作為重要內容納入當年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及時跟蹤掌握落實情況,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政務誠信建設的督促檢查工作,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