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政策落實兌現機制建設。市政府各部門要做好國家、省、江門市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制定的實施方案要分解任務、細化措施,明確職責分工和進度要求,完善配套保障措施。在制定政策時,要妥善處理好新舊政策銜接,保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和協調性,提高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政策實施后,要適時組織政策評估,并進行調整完善。市政府各部門要誠信施政,加強協調督導,確保不折不扣地落實兌現相關政策和作出的承諾。(市各相關部門負責)
(二)加強政府采購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完善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立政府采購方面的政務誠信責任制,加強對采購人在項目履約驗收環節信用情況的監督,依法處理采購人及有關責任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違法違規失信行為。(市財政局負責)
(三)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建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誠信責任制,明確政府方在項目籌備、招標投標、政府采購、融資、實施等各階段的誠信職責;加強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履約情況的監測預警,全面記錄合作項目違約失信行為,實行項目責任回溯追究制度。(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四)加強招標投標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及時公開各級人民政府掌握的有關招標代理機構資質、信用及動態監管等信息。落實招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示制度,推廣和應用第三方信用報告制度,要依法依規切實限制列入失信名錄的企業參與招投標。(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其他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五)加強公共資源交易相關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建立健全醫療藥品和器械及耗材采購、采礦權和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國有產權交易等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誠信體系,充分發揮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作用,督促相關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依法規范、公開透明進行,加強對公共資源交易履約的信用監督,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失信行為。(市衛生計生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資產辦、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六)加強招商引資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建立招商引資政策審查機制,規范各部門招商引資行為。嚴格依法依規出臺優惠政策,對招商引資作出的政策承諾和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實行跟蹤制度。將各部門在招商引資中依法依規出臺優惠政策,以及兌現承諾、履行合同協議等情況,作為政務誠信的重要考核評價內容。(市科工商務局,其他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七)加強地方政府債務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建立完善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和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財政部統一部署落實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強化地方政府債務預算約束,做好政府性債務統計和存量債務清償工作。及時披露地方政府債券基本信息、債券信用評級報告、債券發行兌付相關制度辦法。(市財政局,其他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八)加強政府機構履行法定義務誠信建設。探索建立政務誠信監測預警機制,強化失信風險防范。推行失信違約責任追究制度,不定期開展政府機構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對未按時完成整改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并記入單位和個人政務失信記錄,納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依法依規對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單位和個人實施懲戒措施。[各鎮(街)人民政府負責]
(九)加強基層政務誠信建設。加大鎮(街)政務、財務、政策、服務承諾等公開力度,建立健全對政府基層單位投訴舉報反饋機制,確保人民群眾衣食住行以及就業、就學、就醫、養老、助殘扶貧、防火防盜、擁軍優屬等公共服務和優惠政策有效落實,并將其納入鎮(街)績效考核體系,鼓勵開展誠信鎮(街)創建活動。[各鎮(街)人民政府負責]